拉卜楞寺,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。藏族是一个古老而热情的民族,在漫长的历史中,也形成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中的禁忌。
1.接待客人时,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,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,并使用敬语,如在名字后面加个:“啦”字,以示尊敬和亲切,忌讳直呼其名。迎送客人,要躬腰曲膝,面带笑容。室内就坐,要盘腿端坐,不能双腿伸直,脚底朝人,不能东张西望。接受礼品,要双手去接。赠送礼品,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。敬茶、酒、烟时,要双手奉上,手指不能放进碗口。
2.藏族最大的禁忌是杀生,受戒的佛教徒在这方面更是严格。虽吃牛羊肉,但他们不亲手宰杀。藏族人绝对禁吃驴,马肉和狗肉,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。
3.吃饭时要食不满口,咬不出声,喝不出响。
4.喝酥油茶时,主人倒茶,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,才能接过来喝。
5.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,拍手掌。
6.行路遇到寺院、玛尼堆、佛塔等宗教设施、必须从左往右绕行,信仰苯教的则从右边绕行。不得跨越法器,火盆。
7.经筒,经轮不得逆转。
8.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。
9.进寺庙时,忌讳吸烟、摸佛像、翻经书、敲钟鼓。对于喇嘛随身佩带的护身符、念珠等宗教器物,更不得动手抚摸;在寺庙内要肃静,就座时身子要端正,切忌坐活佛的座位;忌在寺院附近大声喧哗、打猎和随便杀生。
10.忌用单手接递物品。主人倒茶时,客人须用双手把茶碗向前倾出,以表敬意。
11.忌在拴牛、拴马和圈羊的地方大小便。
12.进入藏胞的帐房后,男的坐左边,女的坐右边,不得混杂而坐。
13.忌将骨头扔于火中。
14.藏族家里病人或妇女生育时,门前都做了标记,有的在门外生一堆火,有的在门口插上树枝或贴一红布条。外人见到此标记,切勿进入。
15.藏族一般不吃鱼吓、鸡肉和鸡蛋,不要勉强劝食。但现在这类饮食习惯已有很大改变。
16.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。凶日中,一切事情都不能做,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。人们相信藏历的每一个地支终了、第二个地支开始时是一个凶年,如每个人的13岁、25岁、37岁、49岁(以此类推),都是凶年或“年关”,要特别小心,只有多念经、放布施才能避免灾难。
17.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,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,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。
18.妇女晾衣服,尤其裤子,内裤不能晾在人人经过的地方。
19.在使用扫把和簸箕时,不能直接用手传递,必须先放在地上,然后另一个人从地上捡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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