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礼记》的记载,“仲春之月,令会男女,奔者不禁”,在古代原本男女授受不亲,可唯独在清明期间,可以“奔者不禁”,暂时废除了那些男女之间的条条框框,男女可以自由交往。古代的单身男女自然不会放过这难得的机会,往往在踏青的时候成就了一段罗曼蒂克的爱情。
清明节踏青的前身应该是野外的交往。在氏族时代,两个氏族之间的婚配就是依靠这种交往,通过对歌、跳舞等形式,彼此相识,产生感情,建立族外的婚恋关系。
男女青年春嬉欢会的日子最早在上巳节。因上巳节与清明节时间相近,其活动内容逐渐合并到清明节里。“会男女”就是野合风俗在上巳节的表现,踏青是这类习俗的遗韵。西周时期,周礼就规定,上巳节这天,青年男女必须聚会,促进他们接触,产生恋情。
除此之外,在清明节,古人还喜欢做些户外活动,踏青、放风筝、荡秋千等。古代的青年男女祭完祖后,喜欢在户外踏踏青,放放风筝,通过这种户外活动意图结识自己的意中人。
未婚女子则在自己的右手中指上系一根红线,以表示自己希望得到爱情。一些才子则会在风筝上写下自己的求爱诗,等风筝随风飞扬时,剪断风筝的线,让它落到哪家是哪家。如果有缘,捡到风筝的那位姑娘恰好为情诗所感动,这姻缘就成了。
在我国历史上,特别是汉唐时期,流传踏青寻爱的故事相当多。汉武帝就是在19岁那年上巳节例行传统的“修禊”礼后,遇到才貌双全的歌女卫子夫,产生爱情,从而相伴50年。
德宗时的诗人崔护,在清明时节踏青至西安城南的桃溪堡遇美女桃小春,才有了“借水赠钗”的故事,后来被编成传统戏曲《金琬钗》,深受人们喜爱。
清明节,古人的过法比现代人多多了。他们喜欢搞点体育游戏。斗草是古代女孩子之中的最流行的一种,最早可以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。古人的诗词里多有对“斗草”的描写,也多和女性有关。李清照的《浣溪沙》还曾提到“海燕未来人斗草”.
在唐代,斗草不仅仅是妇女儿童的最爱,成年男子也对此颇好。李商隐、李白的诗中都曾提到过斗草。“如何斗百草,赌取凤皇钗。”“百草巧求花下斗,只赌珠玑满斗。”这斗草给成年人一玩儿,便要成赌,以物品或金钱作赌注。
其玩法大抵如下:比赛双方先各自采摘具有一定韧性的草(多为车前草),然后相互交叉成“十”字状并各自用劲拉扯,以不断者为胜。这种以人的拉力和草的受拉力的强弱来决定输赢的斗草,被称为“武斗”.
斗草除有“武斗”外,还有“文斗”.所谓“文斗”,就是对花草名,女孩们采来百草,以对仗的形式互报草名,谁采的草种多,对仗的水平高,坚持到最后,谁便赢。因此玩这种游戏没点植物知识和文学修养是不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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