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规定,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,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。交通运输部决定,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实施《通知》要求。
市高速集团相关人士表示,已从网上获知此消息,但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文件。不过,相关领导已被通知今明天内将赴政府部门会同多部门开会,据悉是专题研究此事并做出相应部署。一旦确定消息和工作安排后,各部门会立即展开部署通过相关渠道向公众通报。
据初步估算,我市高速路在春节、清明、五一和国庆四大节假日免费通行后,每年将让利于民约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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